據了解,為合理承接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區取締后砂石運輸功能,確保到2020年底長江江蘇段全面取締水上過駁作業,更好服務長江經濟帶發展,江蘇省在2019年5月,出臺了《江蘇省沿江砂石碼頭布局方案》,明確要按照“不新增岸線長度、利用已建碼頭設施、岸線使用符合港口規劃、主要布局于規劃通用泊位區和散雜貨泊位區、具備集疏運條件及場地容量滿足要求、分層次布局”等具體原則布置碼頭。
該方案基于沿江砂石碼頭現狀和水上過駁區取締轉移需求,在合法合規條件下,經企業自主申請并經地方港口管理部門審核,綜合考慮運輸組織、港口岸線資源、集疏運條件、場地容量等,于沿江共規劃布局20處砂石碼頭,可形成通過能力3億噸,滿足承接水上過駁區取締轉移需求。其中砂石集散中心8處,形成通過能力2億噸;裝卸點12處,形成通過能力1億噸。
明確了南京港、鎮江港、揚州港、常州港、無錫(江陰)港、蘇州港、泰州港、南通港等承接水上過駁作業區取締轉移的砂石碼頭的布局安排。
2020年以來,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港航中心加大工作力度,推動江蘇省沿江砂石碼頭布局方案落地,目前全省20處布局點正在有序推進。
按照方案,江蘇將在不新增岸線長度的前提下,利用已建碼頭設施,在規劃通用泊位區和散雜貨泊位區布置砂石碼頭20處,可形成通過能力3億噸。目前,江蘇省沿江港口規劃范圍內有砂石泊位83個,通過能力只有5500多萬噸,需要進行規范擴容。
具體到港口,分別是:
南京港規劃布局砂石碼頭3處(其中砂石集散中心1處),銅井港區、板橋港區、新生圩港區各1處,共可形成通過能力4400萬噸;
鎮江港規劃砂石碼頭5處(其中砂石集散中心2處),高資港區和龍門港區共規劃1處、大港港區各1處,揚中港區3處,共可形成通過能力7000萬噸;
揚州港規劃砂石碼頭2處(其中砂石集散中心1處),揚州港區、江都港區各1處,共可形成通過能力3500萬噸;
常州港規劃砂石碼頭1處,為砂石裝卸點,位于圩塘港區,可形成通過能力1000萬噸;
無錫(江陰)港規劃砂石碼頭1處,為砂石集散中心,位于申夏港區,可形成通過能力2000萬噸;
蘇州港規劃砂石碼頭1處,即太倉港區砂石集散中心1處,可形成通過能力3000萬噸;
泰州港規劃砂石碼頭5處(其中砂石集散中心1處),高港港區1處、泰興港區1處、靖江港區3處,共可形成通過能力4800萬噸;
南通港規劃砂石碼頭2處(其中砂石集散中心1處),如皋港區1處、通海港區1處,共可形成通過能力4000萬噸。
當前,江蘇交通港航部門積極指導泰興市虹橋倉儲有限公司碼頭、揚州海昌港務實業有限公司碼頭具體做好承接砂石碼頭技術改造。同時,創新工作方式,先后通過在線審查、遠程調度等,完成靖江市新民拆船有限公司碼頭(承接砂石裝卸點)改造技術審查、萬方(太倉)開發建設有限公司碼頭(承接砂石集散中心)改造技術審查工作,目前,上述2個碼頭正按工作計劃推進改造。
砂石是長江水上過駁的主要貨物之一,砂石水上過駁對長江行洪、船舶通航、生態環境保護和長江飲用水安全都有嚴重影響。
目前,江蘇已取締長江江蘇段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范圍內的過駁作業,建立7個水上臨時過駁作業區和1個海輪過駁點,完成水上臨時過駁市場規范化建設。2020年底前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面取締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作業。